婚前买房离婚房子归谁?
你好呀,我是你们的老朋友,一个专注婚姻与财产关系的自媒体作者。今天咱们来聊个特别现实的话题——婚前买房,离婚时房子到底归谁?别急,我用真实案例+法律逻辑,给你讲得明明白白,适合发朋友圈或小红书,让姐妹们看完都能心里有底。
案例1:小雅和阿杰的故事
小雅和阿杰恋爱三年,结婚前小雅用自己多年积蓄全款买了套小户型房,房产证上只写了她的名字。婚后两年,两人因性格不合离婚。阿杰提出:“房子是我俩一起住的,应该分一半。”小雅一脸平静:“这是我的婚前财产,跟你没关系。”法院最终支持了小雅——房子归她个人所有,阿杰无权分割。
为什么?因为《民法典》第1063条规定:一方婚前购买、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产,属于个人财产,不参与婚后共同财产分配。
但!这里有个关键点:如果婚后加名呢?
比如小雅后来怕冷落阿杰,在房产证上加上了他的名字。这时候,哪怕房子是婚前买的,一旦加名,就变成了夫妻共有财产!离婚时,法院通常会按比例分割,除非能证明加名是“赠与”且有特殊约定。
案例2:李磊的教训
李磊婚前贷款买了房,首付是他爸妈出的,月供他每月还。结婚后,他没给老婆加名,但婚后用公积金还贷,还把部分还款记录作为“共同还贷”证据提交法庭。结果法院判:房子归李磊,但要补偿妻子婚后还贷本息的一半。
这说明什么?即使房子是婚前买的,只要婚后共同还贷(包括用工资、公积金等),这部分钱就是夫妻共同财产,离婚时必须补偿另一半。
所以,姐妹们记住三点:
婚前全款买房,写自己名字,离婚基本不被分;
婚后加名=默认共有,务必谨慎;
婚后共同还贷,哪怕房本是你的,也得补钱给配偶。
别觉得这些事遥远,越早了解,越能保护自己的资产。如果你正在谈婚论嫁,不妨和伴侣坦诚聊聊房产归属,比吵架更靠谱哦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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