离婚协议有哪些需要注意?
最近一位朋友找我聊离婚的事,她说:“签了协议,以为万事大吉,结果半年后才发现被‘坑’了。”听着像故事,其实特别真实。作为写过上百篇情感与法律内容的自媒体人,我想说:离婚协议不是“走过场”,它是你人生下半场的“法律契约”。今天用问答形式,带你看清那些容易被忽略的细节。
Q1:离婚协议必须写清楚财产分割吗?
当然!很多人觉得“我们感情完了,钱怎么分都行”,但现实是——没写清楚,后期可能打官司。比如我认识一对夫妻,男方婚前买房,婚后共同还贷,协议只写了“房产归男方”,没提补偿女方部分。后来女方起诉要求分割增值部分,法院判了她一半!因为《民法典》规定,婚后还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。记住:房产、车子、存款、股票、甚至公司股权,都要一一列明,别留模糊地带。
Q2:孩子抚养权怎么写才稳妥?
很多协议只写“孩子归谁”,但没写探视时间、教育费分担、医疗费处理方式。我有个读者就踩坑了:前夫把孩子接走后,一年都不让见妈妈,也没支付任何费用。她后来才知道,协议里根本没写“每月探视几次”和“双方承担多少教育支出”。建议这样写:“孩子由女方直接抚养,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3000元,每月第一周周末可探视一次,寒暑假各占一周。”越细,越不容易扯皮。
Q3:债务要单独写出来吗?
一定要!曾经有对夫妻离婚时,男方偷偷借了十几万网贷,女方完全不知情。协议里没提债务问题,结果债主找上门,女方被列为共同债务人。法院判她承担50%!教训惨痛。正确做法:明确写明“双方确认无共同债务”,或列出各自名下的债务归属,比如:“男方名下信用卡欠款由其自行承担,女方无责任。”
Q4:协议签字后能反悔吗?
原则上不能!但如果你发现对方隐瞒重大财产(比如转移存款、虚构债务),可以在一年内起诉撤销协议。所以,签字前务必核对所有信息,必要时请律师协助审核。别怕麻烦,婚姻结束不是终点,而是新生活的起点。
最后送大家一句话:离婚协议不是冷冰冰的条款,是你对过去的一份尊重,也是对未来的一份承诺。写得细一点,日子才能稳一点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