婚姻无效和可撤销的情形不包括哪些内容呢?
很多姐妹在备婚或婚后遇到困惑时,都会问:“如果我结婚时没满法定年龄,是不是婚姻就自动无效了?”“我和他登记时是被逼的,能撤销吗?”其实,法律对婚姻无效和可撤销有明确界定——不是所有“不满意”的婚姻都能一纸诉状推翻。今天就用真实案例+细腻解读,帮你理清那些“不包括”的情形。
❌ 1. 因感情不合想离婚,不能主张婚姻无效或可撤销
小雅和丈夫恋爱两年后闪婚,婚后才发现性格差异巨大,天天吵架。她一度以为“感情破裂=婚姻无效”,跑去法院申请撤销婚姻。结果法官说:“你们只是感情不好,不属于法律规定的无效或可撤销情形。”
💡 法律提醒:婚姻无效/可撤销≠感情破裂!这是两个概念。感情问题只能走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程序,别误把“不爱了”当成“违法了”。
❌ 2. 婚前隐瞒疾病 ≠ 一定可撤销
阿杰婚前瞒着女友自己有乙肝,婚后女方发现后怒不可遏,认为这是“欺诈”,要求撤销婚姻。但法院审理后认为:乙肝不属于《民法典》第1053条规定的“重大疾病”范畴(如精神分裂、艾滋病等),且女方未举证该病影响生育或生活,驳回诉求。
💡 小贴士:只有婚前患有重大疾病且未如实告知,才可能构成可撤销婚姻。普通健康问题,比如高血压、糖尿病,不在此列。
❌ 3. 婚后出轨、家暴 ≠ 婚姻无效
林女士婚后发现丈夫多次出轨,还对她实施家庭暴力。她一度想“这婚姻根本不算数”,但律师告诉她:“这些行为属于过错,可以作为离婚时损害赔偿的依据,但不会导致婚姻无效。”
💡 真相:婚姻无效/可撤销只针对“形式瑕疵”(如重婚、近亲结婚)或“重大违法事实”。出轨、家暴是道德与法律责任问题,不影响婚姻效力本身。
✅ 那到底什么才算“有效”?
婚姻有效,前提是双方自愿、合法登记、无禁止结婚情形(如近亲、未达年龄)。哪怕婚后冷战多年、争吵不断,只要没触犯法律红线,婚姻依然受保护。
📌 总结一句话:别把“婚姻不幸福”当成“婚姻违法”。真正有效的婚姻,不是没有裂痕,而是你愿意一起修补它。
✨ 姐妹们,婚姻不是童话,但可以很清醒。转发给正在纠结的朋友,别让误解耽误了你的幸福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