你有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:一方铁了心要离婚,另一方却死活不同意?
最近我采访了一位朋友小雅(化名),她和丈夫结婚8年,感情早已名存实亡。她提出离婚时,丈夫哭着说:“我们有孩子,你不能这么狠心!”结果法院立案后,对方直接拒收传票,还跑到法院门口堵人。
这事儿真能拖住吗?答案是:能,但不是永远。
根据《民法典》第1079条规定,如果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,另一方可以先起诉到法院。法院会先调解,调解不成再判断是否“感情确已破裂”。这时候,关键不是谁更“强硬”,而是证据够不够硬。
比如小雅就做了三件事:
收集微信聊天记录,证明丈夫长期冷暴力、出轨;
提供租房合同和孩子日常照片,证明分居满两年;
请邻居作证,说他们家常年没交流,形同陌路。
法官看完材料后说:“这不是不想离,是不敢面对现实。”最终,法院判决离婚——哪怕男方当庭摔杯子,也拦不住法律的脚步。
很多人以为“不同意=不离”,其实不然。法院不是民政局,它看的是事实和证据,不是情绪和眼泪。
当然,也有例外情况:比如女方怀孕或哺乳期,男方不能提离婚;或者一方患有重大疾病、无行为能力,法院可能暂缓判决。但这都是特例,不是普遍规则。
所以,如果你正面临这样的困境,请记住:
别被“不同意”吓退,法律不会纵容拖延;
保存好所有沟通记录,哪怕是一句“你别烦我”;
必要时找专业律师,别让情绪代替理性。
婚姻不是牢笼,也不是赌局。真正的成熟,是敢为自己的人生负责,哪怕代价是放手。
愿每个在痛苦中挣扎的人,都能找到属于自己的出口。❤️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