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民法典抵押权人是指哪些?》
你有没有过这样的困惑:贷款买房时,银行说“我们是抵押权人”,那到底什么是抵押权人?它和借款人、房产之间是什么关系?今天就用真实案例+通俗语言,带你一分钟搞懂这个法律小知识!
👉 什么是抵押权人?
简单说,抵押权人就是“拿担保的人”——当你向银行借钱买房,把房子抵押给银行作为还款保障时,银行就是抵押权人。法律上,《民法典》第403条明确规定: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,抵押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。
🔍 真实案例:张姐的房贷故事
张姐在杭州买了一套总价400万的房子,首付120万,剩下280万找银行贷。她签了抵押合同,把房产证押给了银行。一年后,张姐因失业无法还贷,银行启动法律程序,拍卖她的房子——结果卖了350万,银行优先拿到280万本金+利息,剩下的70万才归张姐所有。
你看,银行不是随便“占着房”,而是依法拥有优先清偿权——这就是抵押权人的核心权利!
📌 抵押权人不一定是银行!常见主体有:
✅ 银行、信托公司(最常见)
✅ 小额贷款公司(需合法备案)
✅ 个人之间借贷(如亲友间抵押借款)
✅ 政府或国企(如土地抵押融资)
⚠️ 注意:抵押权人必须依法登记!没登记的抵押,法院不认!比如王哥借朋友50万,朋友口头说“你房子我先押着”,结果王哥再卖房,新买家根本不知道这事儿,朋友只能吃哑巴亏。
💡 给读者的小建议:
如果你是借款人:别轻易抵押房产,记得查清楚对方是否具备合法资质,保留好抵押登记凭证! 如果你是出借方:一定要走正规流程,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抵押登记,否则白纸黑字也无效。
✨ 总结一句话:抵押权人 ≠ 房子主人,而是“有优先收回钱的权利的人”。搞懂这个,你在买房、贷款、甚至帮朋友担保时,都能少踩坑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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